喝酒不开车,关于营运车辆驾驭人来说,更是肯定不能触碰的红线。2月17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乐山交警部门得悉,当地一名“的哥”居然喝酒后驾驭出租车,将面对行政拘留、罚款和撤消驾证的处分。
▲“的哥”周某酒驾被查
据了解,2025年2月11日晚,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劳作镇建立检查点,展开春运夜查整治举动。当日21时26分许,周某驾驭川LT***9号牌小型汽车通过检查点,因涉嫌酒驾被查。
经查,周某驾驭的川LT***9号牌小型汽车系营运车辆(出租车)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/100ml。
经问询,周某称自己当天18时左右和朋友一同喝了2两白酒,后来一向都是喝的茶水。因为自己第二天还要搭载客人,便直接将出租车开回家歇息,没想到被交警抄获。
办案民警告知红星新闻记者,周某本年44岁,开出租车现已两年。关于自己饮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周某后悔不已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周某将面对行政拘留15日,并处分款5000元,撤消机动车驾驭证,5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的行政处分。现在,该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交警部门提示,酒驾、醉驾是严峻交通违法行为,而营运机动车是公共交通重要组成部分,若驾驭人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,严峻危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,景象愈加严峻,驾驭人将会面对愈加严峻的处分。
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图据交警
修改 包程立 责编 李彬彬
(下载红星新闻,报料有奖!)